海灣技術交流 | 科研建筑的電氣設計標準

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不僅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且日益成為改善人民生活質量的核心推動力。科研建筑作為科學技術的主戰場之一,主要泛指進行科研活動的建筑空間和場所,做好科研建筑的規范設計,對于滿足科研功能需求,保障建筑及人員安全有著重要意義,本文我們將了解科研建筑在電氣設計方面的具體要求。
1、對輻射干擾敏感的電子設備,不應與潛在的電磁干擾源貼近布置。
2、對人體可能產生傷害的實驗區應設監測和警示信號。
3、有特殊工藝要求的實驗室,電氣設計應組織專題研究、論證。
4、科研建筑電氣設備應采用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高效節能、環保、安全、性能先進的電氣產品。
1、科研建筑的用電負荷分級及供電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 50052的有關規定。
2、當城市電網電源質量不能滿足用電要求時,應根據具體條件采用相應的電源質量改善措施。
3、供配電系統應預留適當的備用容量及擴展的條件。
4、變電站站址應避開對電磁干擾敏感的實驗室。當有困難時,可采取屏蔽措施。
5、實驗室負荷可與其他負荷共用變壓器。但對于不常使用的大設備和有較大容量的沖擊性負荷、波動大的負荷、非線性負荷、單相負荷和頻繁啟動的設備,應由專用變壓器供電。
6、當季節性運行的空氣調節、供暖等負荷占較大比例時,變壓器容量與臺數的確定應考慮變壓器的經濟運行。
7、配電變壓器的負載率宜為70%~85%。
8、當低壓配電系統無特殊要求時,應采用頻率50Hz、電壓220V/380V系統。系統接地形式不應為TN-C。當有特殊要求時,應按實驗儀器設備的具體要求確定。
9、用電負荷具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宜采用交流不間斷電源系統供電:
(1)采用備用電源自動投入(BZT)或柴油發電機組應急自啟動等方式仍不能滿足要求。
(2)采用一般穩壓穩頻設備仍滿足不了對穩壓、穩頻精度要求。
(3)實驗或設備需要保證順序斷電操作安全停機。
(4)停電損失大于不間斷電源設備的購置費用和運行費用的總和。
10、當在同一科研建筑(室)內設有兩種及以上不同電壓或頻率的電源供電時,宜分別設置配電保護裝置并有明顯區分或標識。
11、不同電壓或頻率的線路應分別單獨敷設,不應在同一導管或線槽內敷設。同一設備或實驗流水線設備的主回路和無防干擾要求的控制回路可在同一導管或線槽內敷設。
12、通用實驗室的用電設備可由固定在實驗臺或靠近實驗臺的固定電源插座(插座箱)供電。電源插座回路應設有剩余電流保護電器。對有防干擾要求的設備,宜采用電磁型剩余電流保護電器。各實驗室電源側應設置獨立的保護開關。
13、潮濕、有腐蝕性氣體、蒸氣、火災危險和爆炸危險場所,應選用具有相應防護性能的供配電設備。
14、實驗室供配電線路宜采用銅導體。
15、科研建筑垂直線路宜采用管道井敷設,強、弱電管線宜分別設置管道井。當在同一管道井內敷設時,應敷設在管道井兩側。
16、科研建筑的弱電管道井內,宜預留實驗測控管線敷設通道。
17、供電回路宜裝設有功電能表,且實驗用電與非實驗用電分別計量。
1、科研實驗用房,工作面上的平均照度標準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2、科研建筑用房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勻度,按最低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確定,其數值不宜小于0.6,計量室、測量室不宜小于0.7。
3、采用分區一般照明時,非實驗區和走道的照度不宜低于實驗區照度的1/3。
4、采用一般照明加局部照明時,一般照明的照度不宜低于工作面總照度的1/3,且不宜低于100lx。
5、需要限制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的實驗室,宜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中關于眩光限制的相關措施執行。
6、科研建筑應選用節能高效燈具,有效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通用實驗室宜采用開啟或帶格柵直配光型燈具,開啟型燈具的效率不應低于0.75,帶格柵型燈具效率不應低于0.65。
(2)實驗室燈具格柵、反射器不宜采用全鏡面反射材料。
7、通用實驗室宜采用細管直管形三基色熒光燈。空間高度高于8m的實驗室宜采用金屬鹵化物燈或高頻大功率細管直管熒光燈。無人長時間逗留或只進行檢查、巡視和短時操作等工作的場所,宜采用LED燈。
8、對識別顏色有要求的實驗室,照明光源的顯色指數不宜小于80。
9、電磁干擾要求嚴格的實驗室,不應采用氣體放電燈。
10、潮濕、有腐蝕性氣體和蒸氣、火災危險和爆炸危險等場所,應選用具有相應防護性能的燈具。
11、重要實驗場所應設置應急照明,應急照明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和《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的有關規定。國家重點實驗室應設置警衛照明,警衛照明可與應急照明共用。
12、暗室、電鏡室等應設單色(紅色或黃色)照明。入口處宜設工作狀態標志燈。有輻射危險的實驗區,入口處應設紅色警示燈。
13、生物培養室宜設紫外線滅菌燈,其控制開關應設在門外并與一般照明燈具的控制開關分開設置,且應有標識。
14、照明負荷宜由單獨配電裝置或單獨回路供電,應設單獨開關和保護電器。照明配電箱宜分層或分區設置。當電壓偏差或波動不能保證照明質量或光源壽命時,可采用專用變壓器供電。
15、大面積照明場所宜分段、分區設置燈控開關,應符合下列規定:
(1)大型實驗室應優先采用分區一般照明方式。
(2)走廊、樓梯間照明宜采用集中遙控節能管理方式。
(3)應充分利用自然光,并宜依此決定電氣照明的分區。
16、管道技術層內應設照明,并應由單獨支路或專用配電箱(盤)供電。
1、科研建筑按具體要求,可設置實驗室工作接地、供電電源工作接地、保護接地、靜電接地、實驗室特殊防護接地及防雷接地。
2、實驗室工作接地的接地電阻值,應按實驗儀器、設備的具體要求確定,當無特殊要求時,不宜大于4Ω。供電電源工作接地及保護接地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4Ω。實驗室特殊防護接地電阻值按具體要求確定。防雷接地電阻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 50057的有關規定。
3、各種接地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無特殊要求時,接地電阻值不宜大于1Ω。如防雷接地需單獨設置,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 50057的有關規定采取防止反擊措施。
4、實驗室工作接地與接地裝置,當電子設備頻率為30kHz及以下時,宜單點式(S形)連接。當電子設備的頻率大于300kHz時,其接地應采用多點式(M形)接地。當頻率為30kHz~300kHz時,宜設置一個等電位接地平面,再以單點接地形式連接到同一接地網,分別滿足高頻信號多點接地及低頻信號一點接地要求。
5、由實驗室接地點至接地裝置的引線長度不應為λ/4及λ/4的奇數倍,λ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λ——波長(m);
ƒ——實驗室接地儀器、設備工作的主頻率(Hz)。
6、實驗室保護接地應采用等電位聯結措施,并應根據需要采用防靜電措施。
1、科研建筑的智能化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 50314的規定。
2、科研建筑應設置信息通信網絡系統,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信息通信網絡系統根據需要可設置內網、外網及相應的數據中心機房。
(2)綜合布線系統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 50311的有關規定,應滿足科研實驗、辦公、展示、教學、試驗的需求和語音、數據、圖像等信息的傳輸要求,并應根據實驗、辦公、試驗工位、展位、教學分布情況配置信息插座端口。
(3)在通用實驗室、專用實驗室、科研辦公用房、科研展示區、教學實驗室及輔助用房、科研試驗室內應設置語音、數據信息點。信息點數量宜符合下表的規定。

(4)科研教學區域、展示區域宜設置無線局域網絡系統。
(5)在入口門廳、休息室等公共區域應配置公用電話和無障礙專用的公用電話。
(6)公共區域應設置室內移動通信覆蓋系統。
(7)科研教學建筑應根據教學需要配置有線電視終端。
3、科研實驗區、科研教學區、科研展示區、科研試驗區的公共區域宜設置信息查詢導引及發布系統。
4、科研建筑應設置建筑設備管理系統,并應滿足科研實驗、試驗對建筑設備的監控要求。
5、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應根據科研建筑的特點設置,采取合理的人防、技防、物防配套措施,確保人員、財產安全。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標準》GB 50348和本標準第5章的有關規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科研建筑出入口,主要通道,重要實驗室、試驗室入口宜設置視頻監控裝置。
(2)科研建筑出入口,重要實驗室、試驗室入口,宜設置出入口控制裝置。
(3)使用或存放劇毒危險化學品、貴重物品、放射性物質的實(試)驗室應設置入侵報警裝置、出入口控制裝置和視頻監控裝置。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室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的有關規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的有關規定。使用和產生易燃易爆物質的房間應根據可燃氣體的類型,設置相應的可燃氣體探測器。
7、科研建筑內火災探測器的選擇應與所進行的實驗、試驗環境相適應,如單一型火災探測器不能有效探測火災,可采用多種火災探測器進行復合探測。
8、科研建筑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置廣播系統,并宜與消防應急廣播系統合用。
9、有精確計時要求的科研建筑應設置時鐘系統。
10、科研教學教室應設置多媒體教學系統,宜設置遠程視頻教學系統。
11、當通信線纜引入有電磁屏蔽要求的實驗室、試驗室時,應加濾波器或進行其他屏蔽處理。
12、有監控要求的實驗室、試驗室應設置工業電視監控系統,系統性能應滿足工藝要求,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電視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 50115的有關規定。
13、科研信息網絡的安全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標準的規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網絡設備應放置在符合使用要求的場所,該場所應具備物理訪問控制、防盜竊和防破壞、防雷擊、防水、防火、防潮、防靜電、防電磁干擾等基本條件。
(2)關鍵網絡設備及鏈路應有備份。
(3)應增強網絡邊界設備的訪問控制力度,配備安全審計、邊界完整性檢查、入侵防范及惡意代碼防護等設備;應在網絡出口處對網絡的連接狀態進行監控,并能及時報警和阻斷。對所有網絡設備的登錄應保證鑒別標識唯一和鑒別信息復雜等要求。
(4)系統應安裝實時檢測和查殺惡意代碼的軟件產品,并及時升級。
(5)系統應安裝防火墻。
(6)應定時對重要信息進行數據備份。
(7)重要信息應進行數據加密。
以上內容參考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科研建筑設計標準JGJ 91-2019,僅供技術交流,現場設計和施工請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并以相關國家標準和規定為準。依據以上內容所做的任何決策、作為或不作為,后果由行為人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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