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叉車上站人,當場摔死!緊急提示:嚴禁使用叉車托舉進行登高作業!
通報:叉車上站人,當場摔死!緊急提示:嚴禁使用叉車托舉進行登高作業!

緊急提示:嚴禁使用叉車托舉進行登高作業!
網友咨詢1:公司為高處作業(2-3米)特別制作了一個有欄桿的平臺,由叉車鏟著升高進行高處作業。人員站在上面有安全帶。某審核機構人員現場審核看到后說違反行業規定,叉車不允許舉著人進行高空作業。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個很大的集團公司,叉車有幾百臺,制作了多個平臺,這么多年,集團安監處也沒有說明這是違規。叉車直接舉人違規,通過特制平臺應該不算違規吧?哪位專家給個準確答復,順變告訴下違法哪個規定的明文?
網友咨詢2:在我公司,在某些作業環境下,工人用叉車叉一個托盤后,工人站在托盤上進行短暫的登高作業,請問這樣允許嗎?
我覺得某些情況下,是允許的,因為我覺得對它進行危險性分析,并無多大危險,因為第一:不超過兩米的高度,第二:時間較為短暫,如果不這樣做,使用梯子的話,也不見得比這就安全多少,而且還比較麻煩!請問現場安全管理是不是也要靈活處理,這樣子做 我有什么不妥嗎?
解答:首先,叉車上站人肯定不允許,屬于違規操作,因為叉車的設計是用來搬運貨物。不是載人作業。平臺和安全帶雖可保人不會墜落。但叉車本身發生意外的話,就很難說了。
叉車屬于特種設備,有特定的用途。叉車的說明書、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和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培訓教材等叉車使用技術規范中明文禁止:叉車貨叉上嚴禁站人作業。
這樣做,就此事本身來說可能危險的確不大,但是會給員工傳達錯誤的信號,那就是安全問題是可以靈活掌握的,是可以適當違規的。
這種算是典型的將禁止轉化為可行,是不可取的。
表面上看起來,這種方式是讓登高者沒有了墜落風險,有了有效的防護。但從風險評估的角度,我認為還是沒有意識或者評估到這么做最大的風險。
我舉其中一個重大風險例子:
既然要這樣去使用,就可能會升到最高位,同時,人員站在里邊是會動的。那么,有沒有去評估過,當這個載人上去以后,到達最高位以后,叉車的重心在哪里?有沒有可能造成叉車翻到?導致叉車翻到的重量又是多少?同時,人員如果在登高位用力、身體略微偏出,會不會造成叉車移位或翻到?等等....如果造成翻到,和墜落有有何區別...
因為我們是要去挑戰禁令,所以就需要有充分的考慮,如果想當然的去轉化,你就會發現事故冰山在慢慢冒出水面....
解決方案:可以使用小型升降平臺進行登高作業
其他標準規范,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

叉車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作業前檢查燈光、倒車警報裝置是否齊全有效;
叉車作業范圍1.5米內不得有人靠近(企業要求) 叉車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 在廠房、倉庫、窄路等處倒車時,應有人站在駕駛員的側后方指揮。
駕駛叉車應系好安全帶;
不得隨意改裝叉車,叉車不得用于抬升作業; 叉車所有部位禁止站人、搭乘其他人員; 不得超載,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駕駛叉車應系好安全帶;
叉車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 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叉車禁止超載,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
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需倒車行駛,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叉車所有部位禁止站人、搭乘其他人員;
叉車禁止超載,行駛過程中雙叉或運送的物件離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叉車操作的“五個必須”“每日八查”“十不準”
五個必須:
1、作業現場其他人員沒有與叉車保持安全距離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2、交叉路口行車必須減速、鳴笛、進行KY確認;
3、叉車停止作業下車時,必須熄火、拔鑰匙、拉手剎;
4、每日始業前,必須按照點檢內容進行仔細點檢方可作業;
5、叉車作業過程中發現異常必須遵守“停呼等”的原則。
每日八查:
1、查冷卻水、機油;
2、查手剎、腳剎;
3、查大燈;
4、查轉向燈;
5、查倒車燈;
6、查倒車蜂鳴器、危險警示燈;
7、查風扇窗;
8、查外觀。
十不準:
1. 不準在升降貨叉的同時行車;
2. 不準利用慣性卸貨;
3. 不準用單貨叉作業;
4. 不準超載作業;
5. 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的貨物;
6. 不準用貨叉直接鏟運易燃易爆物;
7. 不準在貨叉、貨盤上站人作業,起升貨物后,貨叉下嚴禁站人;
8. 不準將貨物升高至30CM以上做長距離行駛;
9. 不準用貨叉挑、頂、撞貨盤的方式卸貨;
10. 不準超速,在倉庫內載物行駛限速5KM/h;
作業人員三點注意
1. 遠離叉車作業區(包括料架集中擺放區),具體為:
(1)不要走捷徑,直接穿越叉車作業區;
(2)不要因為疲憊,躲到料架擺放區的間隙內休息;
(3)配合供應商進行零部件確認、檢查時,不要圖方便,進行叉車作業區。
2. 在倉庫內行走時,注意叉車危險,具體為:
(1)通過交叉路口或橫過叉車通道時,做好點指確認;
(2)倉庫內行走時,不要邊走邊打電話,或做其他影響注意力的事情;
3. 叉車駕駛人員,注意:
(1)動車前,確認車輛的前后左右無人員,特別是周圍有障礙物時;
(2 )行車時,不超速,轉彎時減速,進行點指確認;
(3)貨架、料框等有缺陷時,或擺放不穩固時,嚴禁使用;
(4)卸貨時,確保卸下的料架擺放穩固,不傾斜。
作業人員三點注意
1. 遠離叉車作業區(包括料架集中擺放區),具體為:
(1)不要走捷徑,直接穿越叉車作業區;
(2)不要因為疲憊,躲到料架擺放區的間隙內休息;
(3)配合供應商進行零部件確認、檢查時,不要圖方便,進行叉車作業區。
2. 在倉庫內行走時,注意叉車危險,具體為:
(1)通過交叉路口或橫過叉車通道時,做好點指確認;
(2)倉庫內行走時,不要邊走邊打電話,或做其他影響注意力的事情;
3. 叉車駕駛人員,注意:
(1)動車前,確認車輛的前后左右無人員,特別是周圍有障礙物時;
(2 )行車時,不超速,轉彎時減速,進行點指確認;
(3)貨架、料框等有缺陷時,或擺放不穩固時,嚴禁使用;
(4)卸貨時,確保卸下的料架擺放穩固,不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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